商务部:与8年前相比,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留限制措施减少近80%

时间 • 2025-11-30 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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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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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国家商务部在北京召开利用外资工作专题发布会。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说,今年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这是中国政府5年来第4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分别仅剩40条和37条,与2011年版相比,保留的限制措施减少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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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宗长青介绍说,今年以来,商务部围绕“稳外资”工作要求,主要牵头或协同推进了六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外资法律体系。今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明年1月1日实施。为确保《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商务部与司法部等部门一道,加快《外商投资法》配套条例制定,并牵头开展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配合推动出台《营商环境条例》;抓紧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服务体系以及投诉机制,努力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二是着力推出稳外资政策措施。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3号,简称“国发23号文”),并已于近期公布。

三是着力推进对外开放。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这是中国政府5年来第4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分别仅剩40条和37条,与2011年版相比,保留的限制措施减少近80%,同时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确保开放措施落到实处。印发《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16号),启动实施新一轮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四是商务部着力引导外资投向。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下称“鼓励目录”),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地区、沿边地区投资。1-10月数据表明,鼓励目录对于外商投向高技术产业和中西部地区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

五是着力强化投资平台功能。报请国务院批复在山东等6省区设立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印发各自贸试验区和新片区总体方案。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11号),着力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六是指导各地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企业跟踪服务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的问题。开展“跨国公司西部行”活动,推动跨国公司赴贵州等西部省份考察对接。扩大投资促进国际“朋友圈”,开展中日、中韩、中奥(地利)等多双边投资促进活动等。

宗长青表示,从年初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到年中发布2张负面清单、1个鼓励目录,到前不久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今年我国在促进外商投资方面形成了“组合拳”,有力提振了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信心。

红星新闻记者严雨程赵倩北京摄影报道

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