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四川出台《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 • 2025-12-02 09: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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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上午,全省劳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省法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省总工会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会上发布。

会议指出,今年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劳动领域不稳定性因素增加,劳动争议出现上升的趋势,疫情防控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给劳动关系和谐带来极大冲击和影响,企业用工难和职工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新形势下的劳动纠纷化解工作面临更多压力和挑战,对做好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四川等11个省市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该意见为四川省持续深入推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也为深化健全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指引。因此,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工作实际,省法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省总工会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有关工作进一步作出规范、提出要求,在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新要求、不断完善和拓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主要任务部分中,《实施意见》在总结提炼四川省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联动平台、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特邀调解制度、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完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提升法律服务力量和建立矛盾预警化解联动机制等10条具体工作举措。

红星新闻记者戴佳佳

编辑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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