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通报
银保监会消保局抽查农银人寿对银保渠道代理业务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情况显示,应按照现场同步录音录像方式实施可回溯管理的业务中,近30%的保单没有可回溯视听资料,或者视听资料录制时间晚于保单打印时间。已按照现场同步录音录像方式实施可回溯管理的业务中,近80%的保单视听资料录制质量不符合要求,包括录像中销售人员与保单上销售人员不符,或者录像全程静音等;超过60%的保单双录用语不规范,包括销售人员自言自话,或者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等重要信息一带而过等。 农银人寿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消费者理赔报案时间、理赔申请时间、保全申请时间等理赔、保全信息,存在记录的时间晚于实际发生时间的情况,理赔、保全时效与客观实际不符。2.7万件个险赔案中,27%赔案的理赔信息记录与事实不符;13.1万条公司电话接收的保全申请中,经抽样发现,77%记录的保全申请日期晚于消费者电话申请日期。例如某消费者于2019年11月8日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交完整理赔资料,农银人寿于12月2日调查完成并结案,但系统中记录的该赔案理赔申请日期为12月2日,晚于实际发生日期11月8日,导致实际25天的理赔申请到支付完成时效在系统中只记录为1天。再如某消费者于2014年11月14日在电话中提出地址变更的保全申请,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才完成该保全变更,时间间隔1757天,但系统记录为2019年9月6日收到申请,并于当天处理完毕。 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农银人寿承保的以电子邮箱作为保单送达方式的保单中,约10万笔保单留存的消费者电子邮箱不真实,包括消费者电子邮箱与农银人寿销售人员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电子邮箱相同,以及多名投保人对应同一个邮箱等问题。例如,64名不同投保人对应的电子邮箱均为同一邮箱。 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