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多部门已发公告明确加强非医用口罩监管,出口方和进口方要签共同声明

时间 • 2025-12-02 16: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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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商务外贸司司长李兴乾针对近期四部门密集出台对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相关公告情况进行了说明。

李兴乾介绍说,随着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相关国家对防疫物资的需求快速扩大,中国政府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尽己所能为国际社会提供支持和帮助。在扩大防疫物资出口供给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力争把好事办好,更加有效地支持全球抗疫。

李兴乾表示,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的5号公告,着力加强医疗物资出口的质量监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非医用的防疫物资,特别是非医用的口罩出口量比较大。由于中外在质量标准、使用习惯等多方面存在差异,产生了一些质量方面的疑问,也出现了医用和非医用产品用途混淆的现象。

为此,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昨天发布了12号公告,明确加强非医用口罩监管措施,并要求出口方和进口方要签订共同声明,确认有关的质量标准以及双方的责任。这两个公告监管对象有所不同,但目标一致,同步执行。其中12号公告是对5号公告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进一步提升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提前防范有关质量风险,更好地体现负责任大国担当,维护中国制造公信力,为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做出中国贡献。”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严雨程北京报道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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