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犯罪等,海南16人被处分
近日,海南两地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内容如下:
白沙: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美荣涉嫌受贿犯罪问题。2011年至2015年,李美荣利用担任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监理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承揽工程项目及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违规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19万元。李美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李美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白沙黎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原四级调研员王继江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9年,时任县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王继江,向时任牙叉镇党委书记高某某(另案处理)打招呼,帮助其亲属承揽牙叉镇化肥采购项目并获利14万元。为感谢高某某的帮助,王继江让其亲属送给高某某好处费10万元。2024年6月,王继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三、白沙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志勇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问题。2020年4月,时任海南白沙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余志勇,在海南白沙农场集团有限公司青安橡胶分公司热作场8队和青年农场3队拍卖橡胶木后,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按《委托拍卖合同》及《竞买协议书》约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退还竞买保证金,造成15万元国有资金流失。此外,余志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余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昌江: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保梅村党支部原书记符军云、符永再等11名村干部私分冒领村集体土地退耕还林款、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11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保梅村党支部书记符永再、符军云等11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冒领村集体土地退耕还林款、征地补偿款共计31.35万元。2024年6月,符军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符永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9人均受到相应处分。相关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二、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沙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二孙违规套取卫生整治垃圾运输费用于支付餐费问题。2022年至2023年期间,吕二孙以虚增卫生整治运输次数的方式,违规套取垃圾运输费共计3.3万元,用于支付沙地村委会拖欠的餐费。2024年5月,吕二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三、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陈奕豪向群众索要“辛苦费”问题。2024年2月27日,陈奕豪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钟某索要“辛苦费”0.2万元。2024年5月,陈奕豪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来源:清廉海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