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6月底前各地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指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
何志敏指出,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的“深化”,就是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攻坚克难,解决痛点。
《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实现高价值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何志敏表示,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部署的审查周期压缩目标,同步压缩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后续业务的同时,全流程压减知识产权申请确权周期。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转化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也提出全面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和标准,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新的措施。
何志敏指出,针对申请人对知识产权获权周期的不同需求,一方面提出建立完善注册商标绿色通道加快模式,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机制;另一方面也提出进一步优化专利依申请延迟审查机制,便利创新主体核心的专利布局。全面简化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适应数字化发展新形势,大力推行专利商标、电子证书、加快对电商平台开展代理业务的规范和协同监管。
为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何志敏介绍说,《通知》提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同时,将持续加强审查监管,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强化创造源头治理和全链条协同发力,着力破解当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针对“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政策要求,何志敏进行了补充解释。他介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工作基础总体较为薄弱,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初期,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专利、商标资助奖励政策,为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客观上起到推动我国迅速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作用。但是在专利和商标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申请人为套取资助和奖励,不以使用为目的来注册商标,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来申请专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产生了商标恶意囤积和专利非正常申请情况的出现。
何志敏表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各地把资助奖励的重点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展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服务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红星新闻记者严雨程北京报道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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